各驻区企业:
2022年滨海新区青年英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申报。现就做好2022年滨海新区青年英才培育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在40周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在某些领域掌握核心技术或技能的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是推荐单位发展急需的人才。申报人应与推荐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的有效期应包含整个人才培养期),且已在推荐单位工作1年以上并在推荐单位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一)推荐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在滨海新区的企事业单位;
2.一般应拥有市级以上认定的研发中心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
3.在支持人才培养方面提供各项保障条件;
4.推荐单位为企业的一般应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人一般应在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新区工作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每年限报2名;已入选国家、天津市人才工程(计划)和新区领军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在本细则支持范围。
二、申报材料
(一)滨海新区青年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推荐单位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市级以上认定的研发中心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企业提供)、应用信用报告(包括“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地方信用网站信用报告、公共信用服务机构或第三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等);
2.申报人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相关业绩材料、佐证水平与能力的资质证明等材料;
(三)审查报告;
(四)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三、资助政策
给予2022年新区青年英才入选者每人10万元培养经费资助,培养期为两年。各街镇的资金兑现由区财政担负、各开发区的资金兑现由所属开发区自行担负。申报人入选后,一次性拨付专项资金,推荐单位为入选者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资金可用于科学研究、个人进修深造、学术研计、购买书籍、专业文献查询等方面。
四、申报时间要求
3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积极推荐人选,组织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出具审查报告,对申报条件有差距但能力业绩突出、申报单位支持破格申报的,出具破格申报申请,连同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保税区科工局。
五、相关要求
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各开发区和街镇、组织评审单位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申报单位3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刘昊 电话: 84906316
附件: 1.滨海新区青年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书
2.关于申报滨海新区青年英才培育计划材料的
审查报告
3.滨海新区青年英才培育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
总表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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