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对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申请的受理工作已经启动,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申报,现将受理和审查该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范围
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在开展科研活动中有对外购买科技服务的需求。
二、支持服务内容
本年度,创新券主要支持企业向创新券服务机构购买与其科技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两类专业科技服务。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活动、已列入科技专项资金资助的在研项目及其他非创新行为,不纳入创新券支持范围。
三、支持额度
创新券每次最低申请补贴额度1000元,同一企业同一周期内可多次申请,申请补贴额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具体补贴金额按照符合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50%比例核定。
若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与预先申请金额发生变化,低于申请金额的,按合同实际发生金额重新核定创新券兑现额度;高于申请金额的,按申请额核定兑现额度。
四、创新券申请
企业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服务均可通过科服网(www.tten.cn)的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五、创新券兑现
企业与服务机构完成约定服务内容后,请及时通过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兑现信息,扫描上传相关兑现材料,申请兑现创新券资金。
根据企业申请兑现情况,市科技局将于2021年4月启动创新券兑现受理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联系人:马骉、温情情
电话:84906361、84912816
附件:市科技局关于启动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