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考核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相关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关于印发保税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津党保发〔2020〕6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津保党建发〔2021〕1号),党建部和机关党委将组成考核组,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3月8日—3月19日
二、考核范围
党委、管委会各内设部门,临港控股、空港医院、空港学校、创新创业中心。
三、考核内容
按照《保税区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分细则》中明确的评分项目进行现场考核。
四、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被考核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党委、管委会分管领导汇报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和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2.查阅资料。实地查阅被考核部门和单位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3.满意度测评。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基层党建考核是落实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是深化巩固法定机构改革成果、实现保税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保障,各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严肃对待,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实事求是迎检。各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要正确面对考核,既不能“讳病忌医”,也不能遮丑、护短。要认真梳理总结2020年工作情况,充分准备迎检事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问题。
三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考核期间,各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考核相关要求,配合迎检。明确专人与考核组进行对接,做好沟通联络、组织协调、人员召集、场地提供和材料收集等工作,全力保障考核严谨高效。
附件:保税区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评分细则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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