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技能人才在加快推进保税区开发开放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按照天津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的意见(试行)》和《滨海新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保税区总工会将在全区继续开展劳模工作室的推动创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有劳动模范人物领衔。团队应吸纳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职工,团队至少有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具有专长,且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劳模,组织带领团队成员共同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2.有攻关课题。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发展实践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每年应完成1项以上创新成果,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有固定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组织机构、人员组成、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等在工作室醒目位置悬挂。
4.有工作档案。做到工作有计划、过程有记录、成果有展示,创新活动档案能够全面反映工作室的工作状况。
5.有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资金,为其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等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注明:凡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技术创新成果、国家专利或者国家科技进步奖项、市级科技进步奖、市级工人发明家等市级荣誉,优先创建保税区劳模工作室。已获评劳模工作室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流程
1.基层申报。各基层工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凡满足设立基本条件的,填写保税区劳模工作室申报表(参见附件)并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评审事迹材料报送至保税区总工会经济保障部。
2.评审考察。由区总工会成立评审组,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入选名单,并对入选工作室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有关文字资料、成果展示、规章制度等。
3.研究确定。实地考察认定后,报区总工会研究确定。
4.命名挂牌。经研究确定后,以劳模的名字对工作室进行命名,统一制作并颁发牌匾,并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资金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场所的布置完善、设备的采购改进以及工作室成员的学习培训等。
三、后期管理
区总工会对已命名的劳模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将在周期末对已命名的劳模工作室进行考核,对优秀的予以表彰并推报为新区或市级先进,对不合格的予以限期整改或摘牌处理。
四、申报时间
此次评选活动自通知发布之日启动,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30日。
五、奖励办法
区总工会对每个被命名的劳模工作室给予10000元创新工作经费,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此次拟新增6个劳模工作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保剑 陈星宇
联系电话:25262645 13516241309 18512257978
电子邮箱:yangbj@adm.tjftz.gov.cn
附件:保税区2021年保税区劳模工作室申报表
2021年4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www.tjftz.gov.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